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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:死要面子活受罪。 面子是尊严的一部分,但它不应成为束缚自己的枷锁。尊严是每个人都应当珍视的,而面子,却往往没有必要死守。事实上,很多时候,正是因为死守面子,人们才会做出一系列无法挽回的错误。广州美女女主持人陈旭然的遇害案,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凶手只带走了1060港币,却留下了大量的名贵物品,这一切,背后与要面子密切相关。 1998年12月30日上午7点,广州天河区的天成大厦31楼传来了尖叫声,声音来自陈旭然的家庭保姆。那天,保姆像往常一样来到陈旭然家中打扫卫生,却看见她倒在客厅的地板上,怎么叫都没有回应。当她靠近检查时,发现陈旭然已经死去,连忙报警求救。
事后,丁国礼将偷来的钱交给了未婚妻,并躲藏在地下室,完全不知道警察已经通过追踪港元,几乎锁定了他的行踪。1999年1月14日,丁国礼终于忍不住出门透气,却被早已等待在附近的警察逮个正着。 很快,丁国礼被检察院提起公诉。从案件的经过来看,丁国礼涉嫌三项罪名:盗窃罪、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。最初他是打算盗窃,但在威胁陈旭然时,事情变成了抢劫;抢劫失败后,害怕事情败露,他选择了将陈旭然杀害,因此构成了故意杀人。 然而,在整个过程中,丁国礼的行为表现得十分连贯,他的最终目的是抢劫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,丁国礼的行为符合入户抢劫、致人死亡的情形,因此,他应该被判处死刑。 1999年4月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丁国礼被判死刑。最终,丁国礼并没有迎来一个幸福的年终,未婚妻期待的礼物也没有得到,而他所犯下的罪行,注定将为他带来更为恶劣的结局。大家都在叹息:如果他没有为了那点面子,事情也许就不会变得这么糟。然而,世上没有如果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